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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房产新政正式实施 普通住房契税执行1%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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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昨日,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: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兰州市房地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,“兰十六条”房产救市方案正式实施。其中,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执行1%的税率,契税视财力情况返还0.5%。

  兰州市房产新政16条包括:鼓励自住性购房消费、减免房地产交易税费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由按月预缴调整为按季预缴、暂缓执行土地增值税汇缴清算、提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、督促落实信贷政策、加大土地供应调控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、放宽购买商品住房的落户条件、适度调整套型控制标准、鼓励开发企业建设节能环保型住宅、合理调整收费政策、简化项目审批环节、强化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。 

  对涉及到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,市地税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,明确提出,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下、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按规定执行1%的税率,契税视财力情况返还0.5%的部分,但由于返还工作量大面广,具体操作有难度,经研究,返还纳税人的部分由征收机关在征收环节直接返还,暂免征收印花税、土地增值税。同时,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全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营业税。金融危机期间,暂缓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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